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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039章疤痕和生意 (第1/3页)

    ??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,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,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,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。

    ??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,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,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。

    ??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精,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,也不冷漠和高傲了,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,拉着我的手,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,转头低声骂一句:“扑街仔。”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。

    ??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,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,她说:“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“外地佬”,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,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,谁知道谁呢?”

    ??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,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—耀仔,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,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,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,精瘦的一个矮个子,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,带着两个大金戒指,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,彰显着他是“老江湖”,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,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,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:“兄弟,你老婆好漂亮啦,你好福气啦,我好羡慕你啦。”

    ??耀仔看梁凤书时,不是我觉得,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,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,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“妖精”,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,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,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:“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,会是我们的印钞机。”

    ??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,也不关心,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、真实身份,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,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。

    ??和耀仔正式做朋友,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,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,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,什么都问,什么也不买,说着熟练的粤语,有时还说日语,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,也不惹事生非,竟然风调雨顺。

    ??我已经开始长胡子,梁凤书不让刮,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,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,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,在外面时话少而精。

    ??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,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,越是这样,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:“外面的人都喝酒,必须得学,不然将来让人笑话。”不只喝酒,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—万宝路,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,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,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,在外面抽,而且要抽得有范儿。

    ??喝酒抽烟这两件事,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,简直是无师自通,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,简直就是个天才。不只抽烟喝酒,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,我们晚上还去酒吧、夜总会喝酒,梁凤书说:“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,这些钱必须得花。”她也没进过酒吧、夜总会,这方面就不如我了,我的观察力、洞察力、理解力特别的强,犹如龙归大海,我甚至开玩笑说:“凤书,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,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,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,你说,我也这么聪明,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?”

    ??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,我的话刚说完,立刻就后悔了,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,立刻疼得我脸冒汗,她却不松手,满腔哀怨的说道:“麦子,你给我记住,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,我不管你上辈子啊,前世啊,什么好坏,这辈子,你对我必须好,你要敢碰别的女人,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,骨头都给你敲碎,别说碰,想都不能想,知道吗?”

    ??在我的苦苦哀求下,她终于松手了,我低头一看,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,血沿着腿滴到地上,我真是生气了,没这么狠的,肉都掐开了。刚要发作,看见她泪流满面,她拿着纸巾,蹲在我腿旁边,一边流着泪,一边给我擦拭鲜血,然后按住伤口,抬起头,满脸泪水的看着我:“麦子,我知道你疼,我的心也疼,可是,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,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,你只能对我好。”

    ??我的心即刻溶化了,还没回答,她又说道:“我给你说过,我爸就是个混蛋,我妈真是活得憋屈。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,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,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,就没有我了,知道吗?我不要求你什么,你一无所有我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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